睿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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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經濟部預告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助攻產業AI升級、淨零轉型與擴大新創募資管道

經濟部預告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助攻產業AI升級、淨零轉型與擴大新創募資管道

新竹會計師事務所(睿杰)-113年10月09日轉載:產業創新條例(下稱產創條例)第10條之1投資抵減將於113年12月31日屆期,為利產業因應人工智慧(AI)與全球淨零排放趨勢,促進投資新創事業,強化公司對外投資的同時保護關鍵技術,本部訂於113年10年5日起預告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以廣納意見。本部產業發展署已召開4場座談會,邀請產業公協會及相關單位蒐集意見,研擬修正第10條之1、第23條之1、第23條之2等條文,另本部投資審議司研提增修產創條例第22條、第67條之3等條文。修正重點如下:一、第10條之1:(一)鼓勵產業持續智慧升級、配合5G應用商機與資安防護日趨重要,保留現行智慧機械、5G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等項目,並檢討智慧機械現行智慧化功能,朝高階智慧製造邁進。(二)因應AI應用快速發展,為鼓勵企業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,以及配合全球減碳趨勢與我國2050淨零排放目標,增訂人工智慧、節能減碳項目,促進產業運用租稅優惠積極投資。(三)配合適用項目增加,將現行適用投資支出金額上限新臺幣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,期產業多投資AI與節能減碳設備,加速數位與淨零雙軸轉型。(四)施行期限延長至118年12月31日,與產創條例其他租稅優惠條文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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